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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六家医院为非在编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2017-05-25 18:12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权利、单位的义务、住房的保障,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权益,让更多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把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作为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几年,市公积金中心将为行政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列为工作重点,尤其是对医疗系统方面加大归集力度。目前已有六家医院为非在编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其中,包头市肿瘤医院534人、包头市第四医院409人、包头市眼科医院22人、包头市中心医院569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附属医院450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26人,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为非在编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张亚伟)